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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公布:入境越南国际航班乘客须知

细则公布:入境越南国际航班乘客须知

  9月16日晚,交通运输部向越南民航局和卫生部发送了一份文件,内容是按照副总理范平明的指示重新开放国际航线,针对允许越南与一些合作伙伴之间进行定期国际商业飞行的决议。  以下为文件细则公示:  越南民航总局主持并与外交部下属的机构和单位协调,与中国..

  9月16日晚,交通运输部向越南民航局和卫生部发送了一份文件,内容是按照副总理范平明的指示重新开放国际航线,针对允许越南与一些合作伙伴之间进行定期国际商业飞行的决议。


  以下为文件细则公示:

  越南民航总局主持并与外交部下属的机构和单位协调,与中国,日本,韩国,台湾,柬埔寨和老挝(包括航空公司)的合作伙伴进行交流并达成协议。

  对于入境人员,移民流程以及越南本地公民的要求,例如:体温检测,NCOVI应用程序的安装和SARS-CoV-2 RT-PCR阴性的医学报告。

  根据卫生部对进入越南的人员的要求,越南民航局应在定期的国际商业航班中,将旅客信息告知卫生部门,其中:

  该航空公司只向有签证入境和持有越南居住证人员出售机票;出售机票时,航空公司负责检查出境国主管当局签发的SARS-CoV-2阴性测试证明。

  航空公司必须在预计起飞时间前12小时将执飞航班乘客名单和在航班实际起飞时间之前30分钟的航班详细乘客名单发送给机场当局。

  对允许入境的人员,在其入境前3天之内提交包括体温检测证明,电子医疗声明应用程序的安装以及当地卫生部门签发的SARS-CoV-2 PCR阴性报告。

  对于需要从第三国中转的乘客,航空公司需要安排单独的机舱座位,首批开通国际航班始发地为:中国(广州),日本(东京),韩国(首尔),台湾(台北),柬埔寨(金边),老挝(万象)。

  胡志明市将针对入境人员提供集中医疗隔离地点的检疫设施清单,其信息包括:隔离设施的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机构中的最大容纳人员人数。

  在酒店的隔离费用包括从机场到检疫地点的交通运输费用,食品费用及住宿费等。

  交通运输部建议当地人民委员会承担监管责任,并与该地区的有关企业进行协调,以加强隔离检疫设施的部署安排,以满足入境人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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