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丹阳列举了一组数据,称“各类市场主体高度青睐自贸试验区”: 今年1-5月,广东自贸区内新设企业14,217家,注册资本5,779亿元人民币;天津自贸区内新设企业4,500家,注册资本1,062亿元人民币;福建自贸区内新设企业9,296家,注册资本1,258亿元人民币。 值得一提的是,三地自贸区吸收外资各有特色:广东自贸区新设港澳资企业、天津自贸区新设外商融资租赁企业、福建自贸区新设台湾中小型企业,分别占到本区域新设外资企业数的一大半。 沈丹阳指出,5月8日,商务部印发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在自贸区正式实施后,对于负面清单以外领域的外商投资,投资者可自行选择在投资实施前或投资实施之日起30日内办理合同章程备案,备案时间缩短为3个工作日。 “1个多月来,3个新设自贸试验区吸收外资集聚效应明显。”沈丹阳说。 广东自贸区备案新设外商投资企业170家,吸收合同外资77.73亿元,占同期广东全省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数及吸收合同外资的比重分别达28.76%和45.26%。主要投向金融服务、商贸服务等行业。其中,港澳资企业135家,合同外资58.72亿元,占整个广东自贸区比重超过75%,分别为79.41%、75.54%。 天津自贸区备案新设外商投资企业80家,吸收合同外资117.12亿元,占同期天津全市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数及吸收合同外资的比重分别达58.82%和69.42%。租赁业成为外商投资热点,1个月来,新设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45家,合同外资86.84亿元,占整个天津自贸区的比重分别为56.25%和74.15%。 福建自贸区备案新设外商投资企业146家,合同外资31.53亿元,占同期福建全省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数及合同外资的比重分别达71.57%和53.55%。台湾中小投资者青睐福建自贸区,区内新设台资企业87家,合同外资6.49亿元,占整个自贸区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数及吸收合同外资的比重分别为59.56%和20.58%。 “下一步,商务部将充分发挥国务院自贸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协调各部门加快出台各项配套实施细则,促进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各项任务措施落地实施。”沈丹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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